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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考试动态 ->正文
来源:网络2018-07-23

  辽宁大连地区发布了关于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从中获悉,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30日-8月12日,资格审核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具体内容由文都网校小编整理如下:

  各相关单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0月13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级别为免2科)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参加考试。

  (三)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年底。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7月30日9:00—8月12日24:00

  审核时间: 7月30日—8月13日(周一至周五: 8:30-16:30;周六、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7月30日9:00—8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6日9:00—10月14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及审核方式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先完成注册(以前注册过的考生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报考信息。

  资格审核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新考生或异地首次转到大连报考的考生报考时,须携带从网上下载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黑白、彩色均可)、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免试考生还需带药学高级技术职称证,(上述各种证件均为原件),于审核期间到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在大连参加2016年、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视为老考生,老考生无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完成报名。

  重要提示

  (一)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办法

  1.照片审核工具是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报平台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只有审核通过的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照片将应用在报名表和准考证中。

  2.原始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3.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上传处理后的照片,考试机构不再对报考人员照片进行审核,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操作,保证照片质量。

  4.照片审核工具(点击下载)为绿色软件,直接运行Photoprocess.exe文件即可。操作方法见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界面中相关说明。

  (二)拟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或其他省份。

  (三)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要求,审核人员如对考生提交的材料有疑议,将根据需要请考生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学籍档案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忘记用户名、密码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审核期间到审核窗口查询。

  五、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 96号)文件规定,各科目费用均为61元。

  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缴费完成后,请考生务必再次查看个人“当前报考状态”,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需要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42号收费窗口领取。

  六、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2333或84618283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

  七、考试大纲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定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知》(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附件:(点此下载

  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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