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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区2018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查于考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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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2018-07-25

  浙江地区2018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查于考后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材料等事项经省食药监局确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以及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材料等事项经省食药监局确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请相关考生注意查看,并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相关准备。

  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务必在网上公布的时间内、带上规定的材料,并按照省食药监局的要求(见附件 1),按报考属地原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对于负责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单位,要多方式、多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努力做到应审尽审,同时要确保审查数据的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谨防遗漏和延误。

  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打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可在系统上申请证书邮寄业务(邮费到付)。

浙江省食药监局关于执业药师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材料的说明

  为规范执业药师考试,防止考试报名中出现要求不明确、审核不准确,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特制定考后资格审查材料的说明,请考生自行对照,准确提供所需材料。

  药监系统将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考生或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不真实信息的,将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纳入“信用浙江”个人信用体系和国家信用体系。

  一、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1、以全日制学历报考,工作年限自毕业证书取得之日起计算。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计算从药工作年限。

  2、以函授、远程教育学历报考,可累计计算学历前后实际工作年限。(例:某考生 2010 年高中毕业,毕业后在某药店从事营业员工作,2018 年取得药学中专函授毕业证书,按照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取得中专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 7 年”,此考生工作年限可从 2010 年开始计算,到 2018 年年底工作年限为 8 年)。

  二、工作年限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

  考生需提供考务文件中规定格式的《工作年限证明》,经报考时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同意。

  三、报考单位资质

  1、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2、工作单位不能直观反映是否为从药单位的(如 XX 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属药品管理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单位),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能反映经营范围涉及药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互联网药品交易企业,需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四、学历证书及辅助证明

  1、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学历: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考相关专业目录参考网址

  http://www.zjks.com/showInfo/MoreLmshow.aspx?pLmId=81&LmId=427

  六、各地市场监管系统报考条件及审核工作咨询电话

地区

咨询电话

省直

0571-87615265

0571-85785579

杭州市

0571-85068557、85066936

宁波

0574-89189839

温州

0577-89660018

绍兴

0575-88615220

湖州

0572-2132921

嘉兴

0573-82084054

0573-83689050

金华

0579-82181621

0579-82181609

衢州

0570-3029882

台州

0576-88552710

丽水

0578-2292805

舟山

0580-2299718、0580-2299719

义乌

0579-85536303

  相关推荐:浙江关于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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