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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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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2018-07-30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正在陆续发布之中,你是不是已经准备好迎接考试了呢?文都网校小编特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关于药学专业知识一的复习资料,看自己是不是都已经掌握了吧。

  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评价原则

  1.评价标准

  ①用药时间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

  ②可疑ADR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ADR类型;

  ③所怀疑的ADR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并用药、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④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疑ADR是否减轻或消失;

  ⑤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2.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五条标准,不良反应的评价结果有6级,即: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

  (1)肯定

  用药及反应发生时间顺序合理;

  停药以后反应停止,或迅速减轻或好转;

  再次使用,反应再现,并可能明显加重(激发试验阳性);

  有文献资料佐证;

  排除原患疾病等其他混杂因素影响。

  (2)很可能

  无重复用药史,余同“肯定” 。

  (3)可能

  用药与反应发生时间关系密切

  有文献资料佐证;

  (4)可能无关

  ADR与用药时间相关性不密切

  反应表现与已知该药ADR不相吻合

  原患疾病发展同样可能有类似的临床表现。

  (5)待评价

  报表内容填写不齐全,等待补充后再评价;

  或因果关系难以定论,缺乏文献资料佐证。

  (6)无法评价

  报表缺项太多,因果关系难以定论,资料又无法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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